池清清再次大吃一惊:“什么?她就是车蓉蓉。天啊,雷霆,上回我魂游成一只黑猫时,在中心公园小树林里救的那个女人就是她。”
那一次在中心公园附身黑猫的救人经历,池清清第二天就告诉了雷霆。因为欧阳骏在江滨广场割腕自杀时,她没能及时救人,心里一直都耿耿于怀。而这回终于成功救下了一个轻生的女子,让她很超级有成就感。这份感觉,当然要与男朋友分享了。
雷霆当时也由衷地替女朋友开心与骄傲:“你昨晚挽救了一条生命啊!太好了!我女朋友真是棒棒哒!”
不过,当一对情侣得知那晚获救的年轻女子,就是一手炮制了双尸案的车蓉蓉后,两个人一起大眼瞪小眼地呆住了。
呆了好半天后,池清清才不无困惑地开口说:“雷霆,我是不是犯错误了?我救了一个人,可是她却杀了两个人。这……”
雷霆已经想明白了,他果断摇头说:“不,清清,在那种情况下你救人是绝对没有错的。因为当时你不可能知道对方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能是先救了再说。而车蓉蓉后来会走上歪路一口气连杀两个人,这样的后果并不是你所能预料到的。”
“话虽如此,可是我还是有一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感觉怎么破?”
“赶紧甩开这种想法,因为这真的不关你的事。让我问个假设性的问题吧,如果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又被你发现了某个人正在自杀,你会不会立刻去阻止对方呢?”
这个问题池清清想也不想地就张口回答:“当然会,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死吧?那样未免太冷血了!”
雷霆伸出一只手,一边抚摸着池清清的头发,一边说:“对,看见别人自杀却置之不理,那是冷血动物的行为。好心肠的人都会本能地跑去救人。所以说,你救车蓉蓉的做法没有错。至于她在获救后,采用一种极端手法来对抗那些威胁勒索她的人,并不是你需要承担的责任。每个人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你阻止了她走一条绝路,结果她却还是走上了另一条绝路。一切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你无关。”
池清清吁上一口长气说:“好吧,雷霆,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总算舒服多了。不然,我一定要纠结好久自己当初是不是做错了。”
第113章
车蓉蓉拒不承认自己就是七年前理工大学高空坠物案的肇事人, 更加否认自己与冯英哲、曾雯的双尸案有关。为了证明她的罪行, 警方必须想办法找到更多的证据。
马啸申请了搜查令, 准备彻底搜查一遍车蓉蓉独居的那套单身公寓。不过,对于这次搜查,雷霆并不寄予什么信心。因为车蓉蓉具备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他相信, 案发当晚她穿戴过的蓝色印花长裙、宽檐草帽与超大墨镜, 一定都已经被她处理掉了。她是绝对不可能会留下任何证据给警方的。
的确如此, 警方在车蓉蓉的公寓进行搜查时, 没有找到她在案发当晚穿戴过的任何衣物饰品。不过,却意外发现她在家养了一只猫。
那是一只黑猫, 通体毛发漆黑, 油光发亮。一双绿油油的圆眼睛, 就如同两枚祖母绿宝石一样熠熠生辉。见到有陌生人进屋, 它喵的一声就跳上了柜子上方, 居高临下无比警惕地望着屋里的一帮警察。
鉴证科的大刘无法不惊讶:“咦,这个车蓉蓉怎么会养一只黑猫哇。要知道黑猫一向被人认为是不吉利的象征。一般女人养猫, 都会选择那些外表更可爱的波斯猫什么的吧?”
只有雷霆心里最清楚车蓉蓉为什么会养一只黑猫,很显然,这是因为当初有一只“黑猫”救了她的命,所以她才对黑猫格外青睐。
端详着那只黑猫,大刘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在唯爱酒店冯英哲的遇害现场进行勘查时,他曾经在客房门口的地毯上找到了三根动物毛发,经鉴定后是猫的毛。唯爱酒店就养了一只黑白相间的猫用作捕鼠,其中两根猫毛在进一步化验后被发现都属于那只猫。另外有一根虽然不属于, 但推测为那只猫与其他流浪猫打交道时沾来的。所以这条线索当时并没有引起重视。
现在发现车蓉蓉家居然养着一只黑猫,大刘忍不住猜测:“如果那一根来历不明的猫毛,鉴定后被发现与车蓉蓉家这只猫的毛发相同,那就有意思了。雷霆你说是吧?”
雷霆大喜过望:“是啊是啊,大刘哥你赶紧取样查证,然后拜托千万给我一份两者完全吻合的报告啊。”
进一步搜查屋子时,大刘蹲在车蓉蓉位于玄关处的鞋柜前,盯着柜里的几排鞋子看了又看。
雷霆注意到了这一点,也在大刘身边蹲下来问:“智慧的大刘哥,请问你是不是又想到了什么呀?”
“嗯,我在想,如果案发当晚,车蓉蓉穿着其中一双鞋去了唯爱酒店杀人的话,那么,那双鞋子上不知道还能不能提取到痕量物证呢。毕竟‘凡有接触,必有留下’。”
“凡有接触,必留痕迹”(every tact leaves a trace)——这是现代法证学中著名的罗卡定律。以现代法证学开山大师edmond locard的名字命名。这句话经过edmond locard本人的反复例证后,已经被业内人士视为公理,并成为法庭科学、特别是物证学的一块基石。
罗卡定律告诉人们,物质都是由无数的微粒组成的。当嫌疑人进出现场、动手作案时,所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就会和他的身体之间发生微粒的交换,从而留下一些痕迹。他的身体同时也从这些物体表面沾上一些痕迹。即便是嫌疑人刻意的清理,也很难将这些痕迹彻底消除。
大刘的这句话,令雷霆十分振奋地马上打开随身携带的平板电脑,当场播放起了案发当晚,车蓉蓉伪装成曾雯两次出入公寓电梯时的监控录像。他特意定格了一帧“曾雯”迈步走进电梯的画面,与大刘一起睁大眼睛地仔细查看她当时穿着一双什么样的鞋。
监控录像的画面显示,“曾雯”当时穿着一双宝石蓝的尖头细高跟鞋。不过,车蓉蓉家的鞋柜里,却并没有这双鞋的存在。显然,她已经把鞋子和衣裳饰物等一起处理掉了。
雷霆不无沮丧地叹了一口气,大刘却并不泄气。他的目光一低,从鞋柜转移到了柜子下方、大门进口处的那块长方形地毯。许多人都会在进口处铺上一块地毯,那样进屋里可以藉此清除掉鞋底的灰尘,不弄脏里面的房屋地板。车蓉蓉显然也不例外。
“小雷,别灰心。车蓉蓉不可能杀完人后就马上把所有衣服鞋子都处理掉。她肯定要先回家,换掉衣服鞋子后再一起打包往外扔。所以,没准那块地毯上还有我们想要找的东西呢。”
大刘的话让雷霆再次激动了一把:“大刘哥,如果我是gay现在一定已经爱上你了!”
大刘满脸嫌弃地瞪了他一眼:“滚!”
将在车蓉蓉家搜集到的证物带回局里后,鉴证科加班加点地工作开了。最终,鉴证科出具的两份报告都十分振奋人心。
报告一证明:从车蓉蓉养的那只黑猫身上提取的毛发,经鉴定与在冯英哲陈尸的酒店房间里所发现的一根动物毛发完全吻合。
报告二证明:鉴证科在车蓉蓉家那块地毯上检测到了不少东西,其中三样东西与案件有关:某种真菌;某种外来纤维;以至一些细微的红色油漆点。
首先,地毯上检测到的某种真菌,在冯英哲陈尸的酒店房间地毯上也发现了同一种真菌。
其次,地毯上找到某种外来纤维,经对比,与曾雯家沙发坐垫上的纤维完全一致。
最后,散落在地毯里的红色油漆点,成分与酒店客房门的油漆丝毫不差。案发前一天,那扇客房门刚好被重新漆过。
这些被检测到的痕量证据,都足以证明车蓉蓉本人曾经去过唯爱酒店。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她家宠物猫的毛发会出现在命案现场,而命案现场地毯上的某种真菌与油漆为什么又会出现在她家——因为她就是那位与冯英哲一起进入客房的无名女郎。
凡有接触,必有留下。车蓉蓉进出现场作案时,把自家的猫毛带到了案命现场,再把命案现场的真菌与油漆带回了自己家。而曾雯家沙发坐垫上的纤维,也是通过同样的途径来到了车蓉蓉家。
有了足够的证据后,马啸和雷霆重新提审了车蓉蓉。这些痕量证据让她自知大势已去,白着一张脸再无法狡辩,只能颓然绝望地垂下头。
最终,车蓉蓉承认了自己犯下的两桩杀人罪,以及七年前的那桩高空坠物致死案。对于七年前的无心之过,她深表愧疚。但是对于蓄意谋杀曾雯与冯英哲的行为,她表示毫不悔过。
“他们两个都不是好东西,一个想要我的钱,一个想要我的人,同样的厚颜无耻卑鄙下流。所以杀了他们我一点都不后悔,这都是他们自找的。要知道他们差一点就逼死了我。如果横竖都是死的话,我为什么不拉上他们一起?就算是下地狱我也要这对狗男女陪我一起去。”
车蓉蓉这番言辞激烈的话,听得马啸与雷霆双双沉默无声。诚然,就单纯的法律角度而言,曾雯和冯英哲的勒索都罪不致死,但是遭到他们无耻勒索的车蓉蓉却不会那么看。而许多人的想法估计也会和车蓉蓉如出一辙:既然他们逼得我没法活了,那我也要拉上他们一起去死——大家一块下地狱好了。
得知车蓉蓉居然是杀死女儿与冯英哲的幕后真凶后,石凤仙惊愕难当。
“什么?车蓉蓉为什么要杀死阿雯啊?这个女孩子看起来人很好啊!”
或许是因为自己杀害了石凤仙的独生女,使得车蓉蓉对她心怀愧疚的缘故吧?毕竟曾雯虽然罪有应得,可是她的母亲却十分可怜,在又老又病的暮年失去了唯一的女儿。所以石凤仙来到s市后,车蓉蓉以曾雯好友的身份对她处处关照。知道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一再叮嘱她如果有什么事只管联系自己,她一定会抽空过来帮忙。
这些话并不只是客套话,车蓉蓉的确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石凤仙有什么事只要一个电话打过去,她都会第一时间赶过来。所以石凤仙一直对她的印象很好。
雷霆虽然难以启齿,却还是不得不照实说:“因为,曾雯知道车蓉蓉的一个秘密,以此威胁勒索她。她被逼急了,就决定杀人自保。”
得知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石凤仙一脸况味复杂的表情呆了很久,然后她哭了。
“阿雯……原来她说向朋友借的十万块,其实是威胁车蓉蓉的结果。这孩子……怎么可以为了凑钱给我治病,就做出这样的事情呢?我从小就教她,人穷没关系,关键是要有志气。不要贪图别人的东西,想要什么就自己去努力。她一直都很听我的话,为什么这一回偏偏就没听呢?结果……”
一席话说到最后,石凤仙泣不成声。
石凤仙的教育方针是正确的,可惜女儿曾雯没有听她的话。或者曾经听过,后来却被利益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既然可以轻易从车蓉蓉那里弄到钱,为什么还要累死累活地工作呢?直接从她手里拿不就行了嘛?结果,对金钱的贪婪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
双尸案在经历了一波三折的侦查过程后,终于圆满解决了。但是,针刺伤人案却还是毫无头绪。而就在警方的一筹莫展中,第三位受害人出现了。
第三位受害人名叫王澎,本市人,三十五岁,是一家粤式茶楼的面点师。茶楼一般早晨六点半开门,面点师半夜就要开始上班,为早茶精心准备各式面点。
出事当天,王澎像往常那样凌晨三点半起床,走路去茶楼上班。从他家到茶楼不过两站路的距离,走上十分钟也就差不多了。可是这天茶楼方面等到四点过了,还一直不见他的人影出现。厨师长打电话找人时,手机也一直没人接,最后还关了机。
厨师长于是一个电话打给了王澎的老婆杨秀水,杨秀水睡眼惺松地表示丈夫早就出了门。得知走了半个多小时的丈夫居然还没有到茶楼,她顿时就预感不妙。
于是杨秀水赶紧也起了床出了门,沿着王澎的上班路线去找人。五分钟后,她发现丈夫人事不省地倒在离家数百米远的一条小巷里。双眼都在往外流血,骇得她立刻迸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王澎被送进医院抢救后,医生发现他不仅是双眼双耳被刺伤,两只眼球还几乎被扎成了蜂窝煤状,显然凶手对这个男人的憎恨值爆表。
针刺伤人案的多日来一直毫无进展,不过第三位受害人的出现,倒是为警方提供了一些新线索。
因为王澎的遇袭与前两位受害人凌锐和李子轩有所不同,他手机和钱包在案发后都不见了。鉴于作案人在前两次犯案时并没有拿走个人财物,针刺双眼与双耳的泄愤行为也明显是出于私人恩怨,所以警方并不认为王澎的财物损失会是嫌犯所为。
警方觉得,极有可能是某位路人在案发后,罔顾王澎的昏迷不醒,搜走了他身上的值钱财物。或许在他看来自己只是在顺手捡羊而已,不算犯了什么大事。但是,一个人人事不省地躺在面前,非但不报警不施救,还反而偷走对方的财物。这实在是一种非常自私冷血的行为。
雷霆一来不想纵容这种自私冷血的行为;二来觉得如果当时有路人在场,没准会目睹了案发的经过呢?所以,这位路人极有可能会是案件的目击者。警方必须要把他找出来问话才行。
基于这一假设,雷霆让技术科那边协助追查王澎手机的下落。很快,他就在一家专门收购手机的小店找到了那部失踪的三星手机。
店主告诉雷霆,这部手机是一个中年男人卖给他的,而对方的姓名身份等个人信息他一无所知。
“警官,我这里只是收购手机的店铺,又不是酒店,客人光顾不用查看身份证了,我怎么知道他是谁呀?”
虽然店主并不清楚那个男人的姓名身份,不过好在他的店铺就开在一家商城里面,而商城内部每层楼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向店主问清楚了中年男人出现的具体时间后,雷霆申请调阅了这一时段内这一楼层的几个监控摄像头,让店主和自己一起看录像找人。
最终,店主指着监控录像上一个从自动扶梯口走上来的中年男人说:“就是这个男人。警官,就是他把那部手机卖给我的。”
雷霆仔细查看了一番那位中年男人的长相衣着后,又调阅了商城门口的监控摄像头,试图追踪这个男人离开商城后的去向。结果,他发现中年男人在商城门口的停车位推出一辆三轮车,骑着车子离开了。而那辆三轮车上还挂着一块牌子,标明xx菜市场免费停车专用牌。
根据这一线索,雷霆推测这个中年男人很可能是菜市场的菜贩子,马上展开相关调查,结果也果然不出他所料。
中年男子名叫邓明坤,今年四十岁,s市郊区人,职业是菜贩子,和王澎一样也是经常半夜三更就要起床工作。还有,他目前在市区内租住的一套房子与王澎家就在同一片街区。
雷霆和马啸一起来到了邓明坤的住所时,暮色已然敲窗,他们一家人正在吃晚饭。餐桌上摆着满满一桌丰盛的美味佳肴,有鱼有肉还有一盘香酥鸡腿。而两位警察的登门造访,让邓家的四个人一起呆住了。
邓氏夫妇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十二岁,小儿子才六岁。两个孩子原本一人握着一只鸡腿正啃得津津有味,此刻却都停了下来,有些不安地看着站在门口的两位警察。因为他们感觉到了紧张的气氛,孩子们某种程度上就像小动物一样,能够极其敏锐地嗅到危险的临近。
颇为紧张地看了两个孩子一眼后,邓明坤满是哀求地小声说:“警官,有什么事咱们到外头说行吗?”
显然,邓明坤很清楚警察为什么会找上门来。而身为父亲的他,不愿意被孩子们知道自己做过什么。虽然他会在四周无人的情况下,干出顺手牵羊、见死不救的冷血行径。但他终究还是一个知道廉耻的人,很清楚自己的所行所为绝对不适宜被孩子们知道。
两名刑警明白邓明坤的顾虑,一边点着头,马啸还一边微笑地朝着屋子里挥挥手说:“不好意思,警方有桩案子需要邓先生去局里配合调查一下。谈完后应该就没事了。”
邓明坤一出家门,都不用两位刑警发问,就已经神色仓惶地不打自招了。
“警官,你们找我是不是因为我今天早上在马路上偷走了一个人的手机和钱包呀?我错了,我承认,我不该那么贪心,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警察同志,我以前从来没干过这种事。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就猪油蒙了心,干出这种糊涂事来了。我把钱包还给你们,卖手机的钱也上交给你们,求求你们千万别抓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我养呢。”
邓明坤知道警察既然能找到自己,肯定就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不敢存侥幸心理,马上认错求饶,希望可以获得一个从轻发落。毕竟,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如果不深究的话,是完全可以脱身的。前提当然是态度一定要好,要知错,要悔过。
雷霆接过邓明坤递来的那个钱包时,马啸在一旁询问他:“今天凌晨几点钟,你在哪里拿到的这个钱包?请具体说一说当时的情况。”
“好的,我说,我全部说。”
邓明坤是个菜贩子,每天也是三点半起床,去城郊的蔬菜批发市场进货,再运回市区里进行贩卖。
案发当天凌晨三点四十五分,邓明坤像往常那样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出了家门。车子拐过一条小巷时,他无意中瞥见巷口处趴着一个人,另外还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衣服的人蹲在一旁,低着不知在干什么。因为那个黑衣人是背对着他,所以他完全看不到对方的行动。
听到有车子经过的声音,那个黑衣人十分警觉地马上弹直身子,朝着小巷深处跑去,刹那间就跑得不见踪影。趴在地上的人依然一动不动地趴着,也不知是死是活。
邓明坤本能地停下车,走上前查看究竟,看自己是否有必要出手救人。结果发现那个人是个男人,虽然眼睛正在往外流着血,不过人还有呼吸,而且呼吸还挺平稳。显然他的昏迷并没有性命之忧。
就在邓明坤检查那个男人的过程中,发现他的前裤袋里露出半只崭新的三星手机,而且后裤袋里也装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夹子。
手机与钱包顿时改变了邓明坤的初衷,他想:这个男人看来没有生命危险,不用管他了,不如拿了他的手机和钱包走人吧。反正也不会有人知道是我拿的,而且我和他之间也没有任何关系。警察就算要查应该也怎么都查不到我头上来的。
就这样,邓明坤“顺手牵羊”地拿走了王澎的手机和钱包。钱包里有两千多块钱现金,手机也卖了两千块。让他发了一笔横财。
意外收获了四千多块钱,当天晚上邓明坤又是买鱼又是买肉的加餐。还特意买了几只一双儿女都最爱吃的香酥鸡腿,让两个孩子吃个痛快。
平时,邓家的两个孩子想要这样大吃一顿,只能是逢年过节或是过生日的时候。因为一家人光靠着邓明坤卖菜的收入,在城里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114章
对于自己的糊涂之举,邓明坤表示悔恨不已。
“警官, 都怪我人穷志短, 做出了这样不光彩的事。我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绝不再犯。求求你们不要抓我, 不然老婆孩子就要饿肚子了。我们这种下力人, 都是赚一天钱才能吃一天饭。一天不开工,就一天没饭吃的。”
邓明坤说得这么可怜,看在他那两个孩子的份上, 马啸也就不打算严肃处理他。只是慎重警告他:“这种事,绝对不能再有下次了。知道吗?”